法律问答

闯红灯应当如何认定

2022-11-15 20: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认定闯红灯的标准即以通过整个路口为准,拍摄下列三张照片作为证据:在车轮越过停车线时、经过路口时、通过路口后必须都要在红灯的情况下。满足了这些条件,才会被电子眼记录为闯红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根据我国信号灯的规定,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红灯亮时继续行驶的即为闯红灯,是要被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 闯红灯如果是由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且外地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可以在外地处理。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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