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一个女儿,今年26岁了,嗯,户口米洛,但没有领养证,可以补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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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民政部门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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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小孩上户口需要先办理
收养登记,由相关的民政部门审核收养人情况通过后办理领养登记,再凭借着收养登记证明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
结婚、
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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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证掉了的办法: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补领。经登记机关审查,确认属于已登记情况,且收养现存有效的,应当予以补发。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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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