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起诉离婚,户籍与对方不在同一省份,又不想到对方法院去起诉,可以在自已所居住地起诉对方吗?

起诉离婚
2022-11-15 22:05: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应该到对方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在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起诉离婚需要去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起诉离婚应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到被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离婚需要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办理手续的。因为我国民事诉讼一般是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处理的,即起诉离婚需要去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有特殊情况例外,可以直接在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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