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是开发商在
征收土地的时候承诺赔偿给拆迁户的房屋。买卖回迁房要区分业主是否取得回迁房的房产证。取得房产证,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并在房管局进行过户的。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
(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因此,如果业主手中只有回迁协议,并没有真正的房产证,回迁房买卖协议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