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已交六个月的房租,但是只住一个月后不住了,要求退还五个月房租。出租方不退。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
2022-11-16 06:38: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了一年房租能退:租客在跟房东签订完房屋租赁协议并交了一年的房租虽然可以退,但是已经构成了合同的违约,租客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后才能退房屋的租金。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租,承租人应当将租赁房屋恢复原貌后立即搬离,腾退房屋。但如果房东只是口头说不租了,没有实际行动拒绝续租的(即租客继续居住不提出异议),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订立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租赁房屋届满到期承租人拒不交租退房的,房东可以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租客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的,房东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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