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告也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16 07:2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起诉后,找不到被告,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诉讼状。原告承担费用。所谓的公告是指发布关于受理案件的意思还是民诉法中的公告程序。如果是前者,法律没有这个规定法院有这个义务。
    如果是后者,公告是指在被告方下落不明,使用其他程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采取的一种措施,如果不符合上述答情形,法院自然也不会公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权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起诉对方,但对方消失联系不上,原告先写起诉状,然后到法院立案。法院可以启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满,如果被告还不知道自己被起诉了,法院会通知原告缺席开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找不到被告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