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父母去世后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都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产权
2022-11-16 07: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去世后房产过户的方式:
    1、房屋评估,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父母房产过户需要办理买卖、赠与或继承手续,父母签字后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房产过户所需材料是: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产证、房屋平面图、完税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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