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律规定的地契一般都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前拥有的老地契不能直接产生
物权的法律效力,但是可以作为证明权属来源的一个凭证,可以作为主张物权的
证据。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
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