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租一个月的房子,中介说可以,然后给我签了一个合同我也没注意看,他说提前半个月和我说就可以了,我帮你转租,租出去退你押金,我提前半个月和他说了,但是他这个月也没给我租出去。我已经走了半个月,到了下个月他说我没继续交房租不会继续给你转租并且押金不退。我怎么办?认栽吗?

房屋中介纠纷
2022-11-16 09:0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双方约定,如中介构成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有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给您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 房租到期,中介不退押金,租户可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的相关内容与中介进行协商,如与其协商不成,租户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付房租的情况,出租人可以先进行催告与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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