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外地判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能不发回原籍嘛

2022-11-16 09:2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刑后一般是不可以回原籍服刑,对罪犯的执行由判决地的某监狱执行。如果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的犯罪分子,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
    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 判刑后不一定能回原籍服刑罪犯在户籍地以外被判刑后,为了便于服刑监管以及日后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的申请和审查,一般会在犯罪地的监狱服刑如果原籍地更利于罪犯服刑改造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经家属或者委托人申请并由原籍地监狱、服刑地监狱、法院等机关批准后,有可能会回原籍服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前三款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 判刑后对犯罪分子的执行一般由判决地的某监狱执行,不能回原籍服刑。如果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的犯罪分子,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可以由看守所监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
    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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