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买房是离婚后买的,但离婚后一直没离家,在离婚与复婚之间欠下债务,两人共同偿还了,那么房子怎么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6 10:5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钱买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男方借钱买房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男方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夫妻共同借款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偿还比例和房产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子归一方所有,然后房子所有权人继续还房贷,并且给另一方补偿。如果是婚前个人出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那就是房屋所有人继续偿还贷款,并且将婚后已偿还的贷款以及贷款升值部分的一半分割给另一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夫妻共同欠债的,分割办法如下:如果夫妻双方就债务清偿能够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债务清偿达成协商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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