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老年人结婚证丢失,民政局档案遗失,有户口本夫妻关系,怎么证明夫妻关系

2022-11-16 11:1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结婚证想证明夫妻关系可以找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证明,也可以找居委会、村委会、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如果没领结婚证发生在1994年之后,男女双方不属于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我国实行结婚登记制,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在结婚证丢失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证明婚姻关系:
    1、申请补发结婚证。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时,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档案。因婚姻登记档案已移交而无法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当事人可以复印婚姻登记档案。加盖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亦可以证明婚姻关系存在,当事人可持加印公章的婚姻档案作为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向法院起诉。
    3、户籍信息。在同一户籍下,公安机关将夫妻双方进行户口登记,并注明双方在同一家庭下的亲属关系。
    4、所在单位证明。比如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所在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可以证明夫妻关系。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遗失补办的机关是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结婚证遗失证明的内容一般包括:男女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登记结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因何原因遗失结婚证的事实。遗失证明需单位或者街道居委会盖章。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第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第
    二、结婚证遗失证明。第
    三、原登记机关或档案机关出具的档案证明。第
    四、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审查将补发《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