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给我转账,让我给他现金,钱我给了,时隔一年之后他起诉我让我给他钱说我没给,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1-16 11:1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直接向对方要,或者跟对方协商解决。对方拒绝还钱的,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原告写好起诉书;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最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执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可以与对方协商,若对方仍拒绝还钱,可以起诉解决。走诉讼途径的,要写好起诉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像借条、转账记录等,提交到法院,法院经过审查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一般情况下,立案后经过审理,法院一般会支持债权人请求,判决对方还钱。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胜诉后如果对方不支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当事人欠钱被起诉但是没钱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进行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否则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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