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摩托车六年没交强险了,现在想交,能交吗?

保险赔偿
2022-11-16 11: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交强险需要带机动车合格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由购车人去办理。上一年的保险合同有效期将要届满,投保人续保的,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十九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 交强险过期了的,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未及时续保并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第三十九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交强险过期的处理办法:
    1、车主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2、当事人晚交的处罚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法律依据:交强险过期的处理办法:
    1、车主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2、当事人晚交的处罚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第二十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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