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把公司的货物出错,造成公司四万左右的损失,我应该赔多少

财产损害赔偿
2022-11-16 11:3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误造成公司损失需要赔偿。公司可以依据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过错的大小、损害的程度等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扣除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除此之外,公司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扣除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或者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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