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我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还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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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申请:
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4、采取强制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
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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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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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
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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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