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个快递价值39但是其中一个底座坏了商家给我补发,补发的件丢了,但快递公司赔付给商家39的全部价钱,商家现在不愿给我全部的价钱而是只给我补发物品的价钱

消费者维权
2022-11-16 13:0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商家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 消费者维权可以与卖方进行协商、交涉。根据交易时对方提供的联系电话、方式或者交易平台提供的联系资料与卖方进行交涉。有时候,一定的压力会迫使卖方履行其义务。
  • 网购快递丢失的,可以直接和卖家协商处理,卖家会自行处理,一般会补发或者退款。如果卖家不予处理或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在沟通无解的情况下请网购平台官方介入,也可以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