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新生儿登记户口都需要什么材料?

2022-11-16 13: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资料有: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
    法律依据:给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资料有: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夫妻双方结婚证;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1年的,除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病例病案档案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者病例档案复印件。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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