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上交强险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16 13:4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没交强险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 没买交强险应按下列标准处罚:依法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没买交强险的处罚为缴纳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二十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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