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于被抚养人的抚养以及教育关系形成的方式:未成年人与具有抚养资格的人,共同生活持续一段时间后,即可产生抚养教育关系。亲生父母对其子女之间的抚养、教育和保护关系,由法律直接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