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代人持股权,代持人有什么风险

股权转让
2022-11-16 15: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有:
    1、代持协议仅对代持双方生效,若双方产生纠纷的,被代持人不能直接享有股权;
    2、代持协议具有秘密性,若无书面协议的,其真实性、合法性难以确认;
    3、股权代持的其他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 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具体包括:
    1、代持协议具有秘密性,若无书面协议的,其真实性、合法性难以确认;
    2、代持协议仅对代持双方生效,若双方产生纠纷的,被代持人不能直接享有股权;
    3、股权代持的其他法律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 股权代持的风险如下:
    1、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
    2、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
    3、名义股东风险,比如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