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鉴定审理程序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1-16 15: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一般包括:  
    1、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  
    2、受理鉴定。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通知提交鉴定所需材料,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3、组成鉴定组并组织鉴定。医鉴办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 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程序是: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
    2、司法鉴定机构决定是否受理;
    3、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
    4、指定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5、完成鉴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

    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
    2、司法鉴定机构决定是否受理;
    3、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
    4、指定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5、完成鉴定。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第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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