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给别人担保的,一经好几年了,这个人在这期间也给他钱了,后来又借他钱了,没给够那人又起诉了,我是不是不需要再担保了。

抵押担保
2022-11-16 16:1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人在还款之后即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的追偿时间为三年,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担保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如果超过三年的,对方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我们担保人在日常是普遍存在的,因为作为朋友也好,或者说其它的一个形式也好,为他人担保这一个普遍是存在的。如果说担保人在这个人民法院追偿以后,这个如何维护自己的一个合法权益,这个问题我们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可以行使这个追偿权,根据你自己的一个已经向法院偿还给这一个债权人的这个金额,再重新向这一个人民法院起诉这一个被告,然后这样子才主张自己的一个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 担保人替被担保人还款的情况应当是被担保人无法偿还到期欠款的时候,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人,则应当是在主合同经过审判或仲裁,借款人的财产被强制执行仍没有清偿债务的时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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