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向您咨询一下房产继承的事,父母买了房子60%的产权,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再婚期间交了40%的产权,父亲去世,现在这个房子后妈和子女各占多少份额,先交的60%是否是婚前财产,后妈对这60%没有继承

2019-04-23 00:17: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前财产的公证是证明婚前的财产属于一方所有权而非共有权的事实,但是,被继承的财产并不是共有的财产,而是被继承人个人的财产,因此,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有权继承其遗产。生存的再婚配偶与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具有同等的继承权。
  • 遗产继承在婚内所得的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这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如果遗嘱中说明了遗产归某方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方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关于遗产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关于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处分因继承取得的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家中独子继承父母的房产,在继承开始时就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并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但是如果其欲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如将该房产转让、赠与给他人,那么必须先办理其为该房产所有人的物权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 您好,再婚房产继承相关政策如下: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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