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再婚,赠予女儿的钱,继母有权追回吗?婚内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1-16 16: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后,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追回赠与的财产。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所有的,除为了家庭开支以外,一方没有权利单独处分的权利,而受赠人也没有以合理价格购买,所以有权追回。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结婚为目的赠与财产未成能返还。一般情况下,婚前赠与可以认定为附义务赠与。附义务赠与的,受赠人应该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不成立,赠与人可以请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 夫妻共有财产被一方赠予儿女是无效的,除非该行为得到了另一方的追认。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单独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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