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亲戚以我爸爸的名义借高利贷,并且让我爸爸写了借条。后来他还清以我爸爸名义借的钱以后私自用这个借条又借了高利贷,并且没通知我父母。现在他们还不起这些钱,放高利贷的人要起诉我父母,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债务追讨
2022-11-16 17: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了亲戚的高利贷还不起的,可以先确定利率是否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出了,则对于超出部分的利息可以不予支付,如果合理的本金及利息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放高利贷是违法的,欠了高利贷还不上的,可以仅偿还本金,超出法律保护部分的利息,可以不还。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严格意义上来讲高利贷并不违法,只是高利贷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不予以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因此欠了高利贷还不上的,可以仅偿还本金,超出法律保护部分的利息,可以不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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