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的钱要不到,把别人拉黑名单了,可名下没有资产

2022-11-16 17:2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不还联系不上,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如果对方有房产或车子等资财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进行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欠钱不还被拉黑,找不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欠款人履行债务。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起诉,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钱不还被拉黑,找不到人的,可以准备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支付令能够送达欠款人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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