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碰撞了别人的车辆,下车看看对方车没事,开车离开了现场,第二天交警打电话说我逃逸,这属于逃逸吗
-
下列情况是肇事逃逸行为:
1、
交通事故当事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其他。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
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遇对方逃逸的做法:
1、拍摄到或记住逃逸车辆的车牌号及基本特征;
2、记住肇事车辆驾驶人及车内人员的的身形特征;
3、及时向执勤交警或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对方肇事逃逸,另一方应当及时报警。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没有过错,对方肇事逃逸应当对事故发生负全部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