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始病历与封存病历不符算不算篡改病历

2022-11-16 19:3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所出具的作为证据的病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常见具体情形如下:
    1、病历不完整,即销毁部分病历部分内容;
    2、存在伪造,篡改病历的情形;
    3、重要病历记载与事实不符的,与记载内容互相矛盾的;
    4、非书面形式保存的病历;
    5、病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常见具体情形。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第五十八条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
    (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 病历不符合规定的常见情形有:
    1、重要病历记载与事实不符的,与记载内容互相矛盾的;
    2、病历不完整,可能存在隐匿或销毁可能的;
    3、病历涂改过,可能存在伪造,篡改可能的;
    4、非经主治医生或护士书写或无签名的;
    5、病理切片和检验报告互相矛盾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病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常见具体情形有:
    1、重要病历记载与事实不符的,与记载内容互相矛盾的;
    2、病历不完整,可能存在隐匿或销毁可能的;
    3、病历涂改过,可能存在伪造,篡改可能的;
    4、非经主治医生或护士书写或无签名的;
    5、病理切片和检验报告互相矛盾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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