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咨询一下二审被告需要准备什么?

刑事辩护
2022-11-16 20:0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二审可以提交要求证人出庭。证人证言作为证据的一种,想在二审中申请出庭作证的,必须符合二审新证据的要求。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二、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 二审的审判流程如下:
    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之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以及卷宗,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的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和法庭调解;
    (5)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6)宣判。
    3、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二审庭审流程按照一审流程进行审理:①开庭。②法庭调查。③法庭辩论。④被告人最后陈述。⑤评议、判决和宣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案件,除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者审判员宣读第一审判决、裁定书后,由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或者由检察院宣读抗诉书。  
    2.法庭调查阶段,如果检察人员或者辩护人申请出示、宣读、播放第一审审理期间已移交给人民法院的证据的,法庭应当指令值庭法警出示、播放有关证据。  
    3.法庭辩论阶段,上诉案件,应当先由上诉人、辩护人发言,再由检察人员发言;抗诉案件,应当先由检察人员发言,再由上诉人、辩护人发言。  《刑事诉讼法》第227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