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建设工程质量的类别分为:免检(即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免于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抽检(即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产品进行检验);全检(即根据某种标准对被检查产品进行全部检查)三种。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
合同。
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有关
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