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管辖犯罪地

2022-11-16 20: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案件管辖权的规定:刑事案件能够确定犯罪地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这里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与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不一致的,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
    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刑事案件管辖权这样确定:能够确定犯罪地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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