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在房屋租凭过程中,合同中没有明确定性押金性质,那么承租人在合同到期前不租了,能不能要求退租 在合同里明确写了合同到期前不续租,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如果提前一个月告知了,这种情况算不算违约呢

房屋租赁
2022-11-16 20:3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租合同未到期,如果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的,押金可以部分退回。但如果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一方提前退租,不退给承租人押金的,则出租人可以不退押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租赁期限,承租人提前退租的话,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然而租凭合同中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的,不退押金就是合法的。如果租凭合同中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不退押金就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房屋合同到期不续租如果有约定提前告知是需要进行提前告知的,没有约定提前告知是不需要提前告知的。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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