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需要提前通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6 21: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到期,需要提前通知,但只要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前即可。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的,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不能得到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要提前通知对方,但只要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即可。若用人单位主动表明不续签的,还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合同期满,劳动者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合同没有到期,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无论合同是否到期,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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