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公司的保密协议,公司也支付了200元每月的保密费用,但是是包含在底薪里的,是合理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6 21:2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密费属于工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而保密费是基于劳动者岗位特殊,作为工资支付周期内向劳动者支付的固定金额,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保密费属于工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而保密费是基于劳动者岗位特殊,作为工资支付周期内向劳动者支付的固定金额,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保密协议保密费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协商确定的。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履行保密义务是无偿的,保密义务是法定义务,劳动者不能因为履行保密义务而要求额外报酬。但是,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保密费以及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签保密协议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保密费的做出规定。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所以签保密协议后用人单位可以支付保密费也可以不支付保密费。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