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孩子在我的名下,孩子护口男方不让迁,我是协议离婚

子女抚养
2022-11-16 21: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如果小孩已经办理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男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母亲带着孩子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自己户口所在地办理上户手续。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后,对方不肯配合迁孩子户口,如果离婚协议有约定户籍迁移事宜,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如果离婚协议没有约定,带着离婚协议书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因为只要有户口本的话不需要对方也可以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后,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往谁的户口上迁移,如果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可以自行立户。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行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携带好申请材料:
    1、离婚协议书,需要到民政局取离婚协议书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操作,没有离婚协议书是不能进行孩子迁移的。
    2、进行迁移的时候,如果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交由派出所。然后派出所给出意见和同意,再把准迁证交给你要迁往地方的派出所进行下一步流程。如果孩子还很小就离婚了,这个时候应当需要什么才能进行迁移呢?首先你们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还有你们的离婚证,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进行下一步操作。
    3、当迁移成功后,办理《迁移证》的时候则需要到入户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