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如何登记呢

协议离婚
2022-11-16 22: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登记是需要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书,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向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进行说明。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离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协议离婚的登记手续: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民政局提出离婚的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
    4、民政局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度过离婚冷静期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需要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离婚协议,一般用于证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身份证、户口本,一般用于证明双方身份;
    3、结婚证,一般用于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4、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