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补充,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6 22:3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原则上无需公证,因为财产分割协议只要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就财产分割协商一致的,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分割财产。即协议效力与是否公证无关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需要公证,公证并不是该协议书必经的生效要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也可以选择不进行公证,但是其都并不会影响该协议书的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一定需要公证。法律规定,只要协议书的签订行为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体现,当事人在签订分割协议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的内容本身不违法,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经过双方签订,并注明日期后,即使未办理公证手续也是有效的,并且在双方拿到离婚证后依法生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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