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将一个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又不让看这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2-11-17 01:5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女方不让对方探望孩子的,另一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男女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直接抚养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方不让看孩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人民法院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作出判决,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可以根据判决书的时间去探望孩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的,女方可以先与男方协商,告知自己是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的,并且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协助探望的义务。如果男方还不让探望,则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协助探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期间男方不然女方看孩子是违法的,因为女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有看望照顾孩子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协助探望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