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设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所造成的的违约责任如何解决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17 05:2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施工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
    (一)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二)因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作出经济补偿;
    (三)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承担的违约责任是: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责任;逾期交付工程的违约责任;不按约定缴纳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的责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