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老公结婚前婆家拆迁,户口移到婆家,按人头分到60平的房子.公婆说那个房子写我的名字,离婚了那个房子还能是我的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7 06:05: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都是男方父亲的名字则房产所有人为男方父亲,离婚不能参与分割。但是如果当时房产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或者是由夫妻双方还贷的,可以通过主张债权的方式拿回来,简单来说就是可以让男方父亲将房款还回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按人头算的拆迁房离婚了女方户口尚未迁出该家庭的有份,自拆迁补偿方案公布前迁出该家庭的不予补偿,户口虽已迁出但女方对该房享有产权的有权主张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离婚之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后离婚房子还需要过户。离婚之后,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凭各自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住房房产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依照离婚协议约定,办理离婚析产过户住房,重办一方名义房产证。
    完毕之后,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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