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朋友,她现在有三个孩子,但是她和男方没有扯结婚证,最近几年,那男方对她家暴很严重,女方申请离婚,但是现在男方患有尿毒症,他上诉到法院说三个孩子都要归女方抚养,并且抚养费由女方自行承担,男方在住院期间共借债七万元,男方要求女方共同偿还,这应该怎么处理?

子女抚养
2022-11-17 06:5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暴离婚女方不拿抚养费,女方拿的是赔偿费用。家暴属于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如果情况属实,法院一般都会支持损害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女方因男方家暴而离婚的,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自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妇女遭遇家庭暴力的,对于子女问题,如果父母主张离婚的,则一般应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按子女实际需要、父母承担能力等因素,确认具体抚养费数额等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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