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退休教师死亡后有什么补贬

2022-11-17 07:1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休教师的丧葬费标准:以湖南省为例,退休教师如果是病故的,丧葬费为7000元,如果是因公死亡的,丧葬费为9500元。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丧葬费为平均六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一、去世时可以领取的有丧葬费、抚恤费及个人账户金额和利息由亲属领取。退休教师去世后,按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规定,一次性抚恤金按其本人退休前基本工资20个月计发,资金由财政负担。如退休教师原身份为合同制工人,须报社保局进行死亡丧葬抚恤金等和个人账户余额的结算,其待遇社保局拨付时须同时与县财政进行待遇抵对清算。  
    二、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保险病或者非工死亡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未达定退休龄病或者非工致残完全丧失劳能力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基本养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保险病或者非工死亡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未达定退休龄病或者非工致残完全丧失劳能力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基本养保险基金支付20个月工资。
  • 教师家属遗属补助是有年龄限制的。首先是要符合供养直系亲属条件,然后供养年龄再无特殊情况下,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供养直系亲属包括(外)祖父母,父母,夫妻。
    法律依据:
    《陕西省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待遇》第三条
    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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