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律师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17 07: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费,应该以侵犯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的标准,按规定收取诉讼费。
  • 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由败诉方来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法律援助案件、知识产权类案件、仲裁案件、担保权诉讼案件、不当竞争案件等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费是由败诉方负担的,但是胜诉方自愿承担的,也可以自己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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