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的隔壁房间三个月租期,房子不行让他换到隔壁,当时已经签完合同了,然后他说改签合同就可以换过去,我就换过去了,签合同的时候因为之前已经看过租房合同了,我就问了他,这个合同应该也是租三个月的吧?他就说是的,然后确认了几次之后,我就没看合同付款了,结果现在住了两个月,他让我付下个季度(每三个月一个季度)的租金,不付就把我轰出去,这是什么情况?

房屋租赁
2022-11-17 08:16: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租赁按季度交纳的,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及时交纳租金;如果承租人不满意的,则可以与出租人进行协商,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交纳的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约可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或者简单的签订补充协议,附在原合同后,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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