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公对我有家暴的行为,我已经和他三四年没同居了,现在他这有权利管我吗?这算是夫妻吗?

家暴
2022-11-17 09:1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我国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会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因家暴行为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行政责任,家暴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对家暴者可以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 男方有家庭暴力的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情节恶劣的还应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夫妻一方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仍不能挽回夫妻关系的,应该判决离婚,对于家暴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无过错方还可以向其索要离婚损害赔偿;致人轻伤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无过错方遭受家暴的,应当在起诉离婚时一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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