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鉴定过一年以后辞职可以拿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吗?

工伤索赔
2022-11-17 09: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鉴定后离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鉴定下来并不是必须要辞职才能拿到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是不辞职也可以拿到的,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要与单位解约后才能拿到的。法律依据:工伤鉴定下来并不是必须要辞职才能拿到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是不辞职也可以拿到的,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要与单位解约后才能拿到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一次性赔偿金不辞职拿得到。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与是否保留劳动关系无关。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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