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撞了,保险公司不结案,对车主有影响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17 09: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不结案,对车主一般会有以下影响:
    1、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协调解决签字,如果车子被扣留,车子取不出来;
    2、受害人可以凭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车主会陪着打官司;
    3、结案时事故损失该保险公司承担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保险赔付范围的部分由车主承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我全责对方不结案的,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造成交通事故全责的一方,在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后,不足的部分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未结案对车主有影响,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协调解决签字,如果车子被扣留,车子取不出来。并且交通事故没处理完是不给验车的。所以最好及时进行结案。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