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共有财产,其中一方有债务,法院能不能执行夫妻名下唯一的一套房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7 09: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如果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债权人一般不能申请执行其共有房屋。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则能申请执行其共有的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院要看情况决定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那么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因为个人债务的问题,则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执行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一方所欠的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房产,对于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且及时通知共有人,一般法院会执行被执行人份额的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