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租代购的形式租了一台车,但是两个月没有收到车

租赁合同
2022-11-17 09: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车还车一般不要收回合同。因为租车方将车辆归还给车辆出租方,则说明双方实际已经将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履行完毕,该合同实际上已经终止了,不再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无论合同是否收回,该合同都不再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因此,租车还车一般不要收回,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决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 以租代购的车不还款,构成合同违约。以租代购要求消费者按逐月支付租金,待租期年限到期后,将车辆所有权过户给客户。不还款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租赁公司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其还款,或者支付违约金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签了以租代购合同,不想买车了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就解除合同等相关事项与另一方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且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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